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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云Kaiyun党委关于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备案意见
内容来源:开云(中国)Kaiyun·官方网站 点击量: 发布日期:2023-11-24 11:14:00
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公司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,根据个人答辩、支部意见和组织考察经开云Kaiyun党委审查备案后,同意确定以下同志为发展对象



公示时间:1124--1126日,公示期内,凡对发展该同志入党有意见者,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公司党支部、党委或纪委反映,联系电话:0571-868438780571-86843736E-mail: 804908933@qq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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